本次抚松县第一中学计划招聘教师2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抚松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日—2001年8月2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2019年抚松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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