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审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
3、复审范围:公示的拟面试人选和“绿色通道”人员及递补人员。
4、提交材料:
(1)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绿色通道”或岗位要求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书。
(4)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档案保管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此件与原件相符、日期和公章”)。
(5)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需要相关工作过的单位出据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写明“姓名、某年月至某年月在何单位何岗位何岗位工作,签发人姓名、联系电话、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人事)专用章或单位人力资源专用章”。
(6)考生《报名表》。报名时没有打印报名表的考生请登录在页面中身份证号文本框下面有打印报名表的链接进行打印。
(7)《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要求、附件1岗位要求和资格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需需要审核的要件。
5、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复审工作有其他安排的,请考生关注其网站通知,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的畅通,以便沟通联系。
6、没有进入“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笔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请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的畅通,以便联系递补事宜,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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