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人员。依据《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一)》确定的人选及已确认的递补人选。详见《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人选及分组名单》(见附件1,经确认递补人选在对应人选的组别内体检)。
(二)集合时间:2017年11月22日早7:00。
(三)集合地点:辽源市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龙山区西宁大街99号)。
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到达集合地点,对无正当理由且不向体检组织部门请假、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准备体检费500元(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际费用收取)。
3、体检全过程严禁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体检前考生一律上缴随身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交纪检监察人员负责保管,违者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领取手机。
4、体检过程中,考生只能报体检序号,不允许透露自己的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信息,否则按照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和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按体检序号依次进行体检。在体检期间不要大声喧哗。
6、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严禁考生亲友进入体检中心,一经发现考生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7、找人代检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考生体检后不得向医护人员打探体检结果,违者体检结果无效。
9、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10、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
前禁食8-12小时,女生需憋尿做腹检。
11、女性考生月经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其他特殊情况请与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说明。
12、需要复检的,与第二批拟聘用人选一并进行,复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3、考生体检不合格、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取消资格的,依据规定递补。递补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14、体检合格的,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材料,配合开展拟聘人选考察工作。
15、请体检、复检、递补体检考生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体检标准、监督
1、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过程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考生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当场举报,过后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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